企業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?
后果嚴重嗎?
怎樣才能移出?
帶著這些問題
今天一帆君就來詳細說說原因和應對之策
為什么會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?
(一)未按照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。
凡是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業,都要在本年度的6月30日之前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年報。
(二)未在市場監管部門依照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。
除了年報,公示信息也非常重要。需要公示的即時信息包括:股東或發起人的認繳和實繳出資額、出資時間、出資方式等信息;股權變更信息;行政許可信息;知識產權出質信息;行政處罰信息等。
(三)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。
企業通過公示系統對社會公示出來的信息,必須是真實情況,不得弄虛作假。
(四)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。
“失聯”的確認有很多種:一般來說,工作人員都會先打電話聯系,如果你登記的電話也打不通,這是失聯;有關人員到你的登記地址去,發現人去樓空了,這是失聯;郵寄兩次專用信函,公司均無人接收,這也是失聯。
準確的說,其實并不等同。企業進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,將被列入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”,這才是真正的“黑名單”。一旦進入“黑名單”,法定代表人、股東等重要人員將會被各部門施行信用聯合懲戒,想要再創業就困難了。而想要移出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”,也不能隨時申請移出,必須至少等待五年!所以如果發現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要及時糾正并移出。不然,進入“黑名單”就不能隨意移出了。
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有什么后果?
向社會進行公示,不良記錄將伴隨“終生”
“公示”其實還挺嚴重的,若有公司想要和你合作,到國家信用信息系統上一查,貴司竟然經營異常吶!您覺著這合同還能簽嗎?而且即使后來申請移出了,這條“不良記錄”也是刪不掉的,將伴隨“終生”!
限制**采購和招投標
根據相關法規,各級**部門在**采購、工程招投標、國有土地出讓、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,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。
【劃重點!】如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,要怎樣申請移出?
1、沒有按時年報的企業,補報年度報告并對外公示后方可申請移出。
2、沒有按時公示即時信息的企業,公示相關信息后申請移出。
3、公示信息有虛假的,更正后申請移出。
4、住所失聯的,企業通過登記的住所重新取得聯系,或者辦理住所變更登記后重新取得了聯系,方可申請移出。
溫馨提示:
開公司雖然很容易
但需要好好經營哦
記得每個月按時記賬報稅,不可缺少
每年年報請務必重視
地址或其它信息變化,需及時變更
還有,任何難題都可以@一帆君幫你解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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